日 期:2014/6/30 18:22:59
(一)有班子:有依法选举产生的总工会(工会委员会)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、女职工委员会。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、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。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会主席、副主席。
(二)有印章:有依法取得工会委员会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印鉴。
(三)有牌子:有单位工会委员会标志门牌、办公室门牌,同时工会办公室或活动场所有工作目 标牌版上墙。
(四)有场所:有工会开展工作固定的办公、活动场所,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。
(五)有制度:有职代会制度、集体合同制度,有工作制度、工作目标、工作措施。
(六)有经费:有依法独立管理的工会经费,行政按规定比例提取计拨。
(七)有档案:有工会会员登记表、花名册、文件会议资料等档案,按要求规范管理。
(八)有队伍:有工会积极分子队伍,工会组织网络健全。
(九)有活动:有按计划组织的职工劳动竞赛、技术创新、合理化建议和问题娱乐等活动,有“六 不”要求,有维权记录。
(十)有法人:有依法登记取得的社团法人资格。